《國安法》論
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審議《國家安全法》(下稱《國安法》)草案的議案,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秋北建議《國安法》適用於香港,以維護國家領土完整及香港的繁榮穩定。泛民議員批評其建議違反《基本法》,破壞「一國兩制」和香港的法治。即使建制派議員也直斥建議「不知所謂」。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批評,建議反映錯誤理解《基本法》設定的立法機制,內地與香港的法律制度,特別是刑事法,截然不同,貿然引入內地刑事法,無疑嚴重危害「一國兩制」及香港的法治。
公民黨的湯家驊指出,中央政府透過《基本法》授權港府就23條自行立法,是非常重要的「一國兩制」指標,《基本法》也列明全國性法律只限於國防外交以及自治範圍以外的事情,因此看不見在憲法上有任何空間把全國性法律凌駕於《基本法》23條,希望有關人士發表言論時謹慎地顧及「一國兩制」的象徵性和特區政府依照《基本法》辦事的重要性。
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指出,內地以《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打壓異見人士,若把《國安法》引入香港,明顯是打壓言論自由。他反問吳秋北是否想藉《國安法》把他認為要「放棄的年輕人」收監,製造更多劉曉波。民主黨的劉慧卿批評,吳秋北挑戰《基本法》和香港人。
身兼港區人大代表的新民黨議員田北辰也直斥,有關建議是「藥石亂投、頭痛醫腳、莫明奇妙、不知所謂」。他說,佔領運動結束後,看不到香港出現國家安全危機,在社會的傷口未復原之際,提出《國安法》很不適合,只會挑起社會情緒。
另一名港區人大代表王敏剛也認為,可以先就23條立法,而23條不涵蓋的內容則可考慮是否引入《國安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