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芹判刑
丁小芹是非不斷。(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丁小芹是非不斷,她原在台北東區經營服飾店,雖已關店,但合夥人蔡女指控,丁小芹前年稱自己認識貿易商,能以批發價買到香奈兒包,付了4萬8000元給丁,但卻收到仿冒品,丁事後還搞失聯,新北地院昨依詐欺、違反商標法等罪,判丁小芹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對此丁小芹昨在臉書發聲明,表示還要在上訴,與網友留言中更嗆法官和檢察官不懂英文。
丁小芹PO文下方留言中嗆法官和檢察官不懂英文。(圖取自T-ANA丁小芹臉書)丁小芹發出聲明。(圖取自T-ANA丁小芹臉書)
丁小芹在臉書上PO出一張聲明書:「2013年友人所託網購新台幣4萬8000元之香奈兒肩背包,我收到後,未拆封即請計程車送交友人。但數日後友人告知係仿冒品,我要求友人向網路公司辦理退貨,友人卻不把貨交還,反而提出告訴,邀求數倍的賠償。我向網路公司查詢交易資訊時,該網路公司因遭合併,網站暫停使用,目前雖經第三人轉介,取得訂購資料,但其他交易流程資料,尚無法取得,致辯解不被採信…本件雖只是新台幣4萬8000元的手提包,但我還是要繼續追查,上訴辯解,以還我清白。」
丁小芹還在PO文底下留言「沒事的!挺的住,什淘寶亂七八糟,全是亂寫一通!難道美國官網不能賣義大利,米蘭,法國商品?!英文通訊法官檢查(察)官不懂就這樣宣判,早料到。我也是受害者…」,向網友訴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