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逮捕日本間諜 或判死刑 震驚世界的間諜案件

據日本《朝日新聞》9月30日報導,兩名在中國境內疑似從事間諜活動的日本人被中國國家安全部門逮捕。

報導援引消息人士的話稱,因間諜活動而被中國政府逮捕的案例極為罕見,目前尚不清楚這兩名日本人所竊取“機密”的嚴重程度。

據悉,這兩名日本間諜今年5月份分別在中國遼寧省和浙江省被逮捕,其中1人在中朝邊境地區,另一人在浙江省軍事基地附近被逮捕。消息稱,二人並不長住中國,而是從日本抵達中國後遭到逮捕。

報導稱,今年7月份,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的國家安全法。依據中國法律,最高可以判處死刑。目前竊取中國機密的2名日本間諜已經被中國安全部門拘押數月,中國政府正在對事件的嚴重性進行評估。

日本外務省海外安全科稱,“不對個案做任何回應”。

特務,本指特殊任務,中性詞,如特工、特務工作;作為人稱代詞,指特工人員,做特務工作的人員;第三個意思就很有地域和體制色彩———密探,為了國家、階級或政治集團的利益,受組織或領導的委派,默默從事情報工作或搜捕、暗殺、破壞等行動工作以及其他維護本國、本階級或本政治集團利益的秘密工作的人員。特務業務有情報工作、行動工作、策反及心理作戰。第三個意義由於廣為人知,濃厚的意識形態色彩已經完全淹沒了詞彙的原義以及中性立場,每個歷史時期都存在特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