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三中案」四大疑點 馬英九被控洩密案

▲▼ 北檢偵辦三中案,馬英九庭訊後受訪。(圖/記者林世文攝)

北檢偵辦三中案,馬英九庭訊後受訪。(圖/記者林世文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卸任後官司纏身,除高院即將於5月15日宣判的洩密案外,還包括國民黨三中案、大巨蛋案、富邦併北銀案,其中又以三中案最受矚目,若檢方認定他賤賣三中,不僅損及國民黨權益,更侵害廣大投資人的利益,涉嫌違反刑度從7年以上起跳的「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重罪。

2006年民進黨大老游錫堃等人告發「三中」遭國民黨將資產淨值高達152億餘元的三中(中影、中廣、中視),以40億元將股權賣給榮麗公司,再與榮麗公司聯手處分三中資產,由榮麗公司依實際處分資產所得,結算價金給國民黨,幫助國民黨出脫黨產,隱匿犯罪所得,涉嫌背信、侵占、洗錢等罪。但當時特偵組調查後,認為查無不法,全案簽結。

但北檢重啟調查,在中廣交易案中,發現中廣要出售時,除了趙少康之外,也有其他買家有興趣,甚至開出比趙少康還優的條件。但2006年間,中廣卻被以57億元出售給趙少康及其旗下公司,買賣過程也遭指控涉嫌損害中廣股東的權益。

▲▼ 北檢偵辦三中案,馬英九庭訊後受訪。(圖/記者張曼蘋攝)

而在國民黨出脫中廣股權時,考量中廣有多筆土地涉訟、處理不易,時任黨主席的馬英九便裁示,將廣播與資產分開處理。也就是說,整體決策過程幾乎都由馬英九拍版定案。

去年12月間,有媒體報導,馬在三中交易的內部會議,決定「讓利」4.8億元給余建新,被錄下「那就回饋給他」的對話;同月13日,馬英九突赴台北地檢署,對主任檢察官王鑫建、檢察長邢泰釗洩密,他強調「實在是忍無可忍」,這些所謂的「獨家消息」都是片段的、不真實的。

今年4月,北檢3天內兩度傳喚馬英九,並連續傳喚前中投公司董事長張哲琛。檢方表示,自上次傳喚馬英九後,已陸續蒐集多項新證據,為保障馬的訴訟防禦權,才與馬辦聯繫,請馬前來說明,以釐清案情事實。從檢方的動作來看,本案近日內將偵查終結,馬英九恐怕難逃再度遭到起訴的命運。

北檢偵辦馬英九三中案四大疑點如下:

為什麼三中交易從80億變成40億?

2003年底,立法院修正廣電三法,規定黨政軍必須退出媒體,2000年前副總統連戰擔任國民黨主席期間,花旗集團旗下亞太梧桐創投公司有意以新台幣80億買下華夏投資公司所持有的三中股權。

到了2005年馬英九任黨主席期間,卻僅用新台幣40億賣給中時余家(下圖為余建新,資料照),北檢質疑,為何在連、馬任職時期,三中的行情從80億「打對折」剩40億?懷疑內情不單純。

▲▼北檢偵辦三中案,中國時報前老闆余建新也遭傳喚。(圖/記者張曼蘋攝)

汪海清的錄音帶錄下什麼關鍵內容?

錄音內容為2006年3月至12月間,前中投總經理汪海清代表中投與買家議約喊價時所錄,這段時間與中時集團余家旗下榮麗公司反悔三中全買,委託國民黨代尋中廣、中影買家的時間重疊。

據了解,馬英九今年4月應訊時,中投前董座張哲琛及汪海清同步被隔離偵訊,檢方當庭播出錄音內容並突破2人心防,聽到回饋余建新那段話時,坦承是馬英九的聲音,並稱黨產交易必須得到黨主席馬英九的同意,緊咬馬是三中案的最終決策者。

北檢為何要搜索律師事務所?

今年4月間,外傳北檢搜索國民黨委託的律師事務所,但北檢澄清只是「調閱資料」。據了解,除三中案外,包括國發院換地交易、國民黨舊中央黨部交易等案也是檢方調查重點,北檢去年4月即赴黨部調閱資料,為釐清黨產交易契約等疑點,再派檢察事務官赴律師事務所調閱資料。

馬英九接受北檢偵訊時,為何要行使緘默權?

今年4月25日,北檢再度傳喚馬英九,馬全程行使緘默權,北檢還特別召開記者會表示「深感遺憾」,並認為馬對本案「負有義務做出合理說明」,批評行使緘默權是「對國人做出不良示範」。

4月27日,北檢又傳馬,馬同樣行使緘默權,庭訊後他召開簡短記者會回擊,「台北地檢署不會不知道,刑事訴訟法第95條規定,『被告得保持緘默』;檢察官在法庭內也有告訴我,我可以保持緘默。」他還說,「台北地檢署事後卻在法庭外,急著以召開記者會、發布新聞稿的方式,誤導國人以為,被告對於檢察官的訊問,負有合理說明的義務,更誣指我行使緘默權,是不良的示範。」

他強調,北檢無視法律的規定混淆視聽,毫不避諱地再一次企圖引導與論,繼續做不實的攻擊,除了令人錯愕,更令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