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索要營養費 奇葩男子一審被判4年
【强奸索要營養費】男子先後三次對同一女性實施强奸,在最後一次得逞後竟向被害人索要20元”營養費”。經湖北巴東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奇葩男子黃某被該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
檢察機關指控,2016年7月的一天晚上,黃某强行與從事美容美髮業的薑某發生性關係一次。同年10月的一天中午,黃某又來到薑某家試圖”再爽一把”,但薑某稱其正處於生理期,黃某不信,遂强行脫掉薑某的褲子檢查,確認其真處於生理期後才終止犯罪。此後,薑某為躲避黃某的糾纏多次搬家,但依舊未能逃出黃某的視線。2017年7月31日,黃某又竄至薑某開設的理髮店內,不顧薑某反抗,使用暴力毆打和語言威脅等手段强奸薑某。得逞後,黃某又以”身體消耗太大”,向薑某索要20元”營養費”,並以”不給就解走你頸上的項鍊”相要脅,薑某為擺脫其糾纏被迫給其現金50元後,黃某方才離開。
法院審理後認為,黃某違背婦女意志,强行與婦女發生性行為,其行為構成強姦罪。黃某對同一被害人强奸三次,應酌情從重處罰;其中一次因薑某正處生理期强奸未遂,依法可以對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黃某對薑某實施强奸後又强行索要財物,應當酌定從重處罰。黃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