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决定驅逐馬來西亞駐朝大使
据朝中社6日报道,朝鲜外务省宣布依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认为马来西亚驻朝大使是不受欢迎的人,并要求其自2017年3月5日10时起48小时内离开朝鲜。
据此前报道,马来西亚外交部4日在吉隆坡发表声明:马来西亚政府决定驱逐朝鲜驻马来西亚大使姜哲,并限其48小时离境。
朝鲜宣布驱逐马来西亚大使,认为其是不受欢迎的人,要求他48小时内离开朝鲜。
據新華社報導,馬來西亞外交部長阿尼法·阿曼3月4日宣佈朝鮮駐馬來西亞大使薑哲(音譯)為“不受歡迎的人”,要求其在48小時內離境。
阿尼法在當天發表的聲明中說,馬方2月28日曾要求朝鮮赴馬來西亞政府代表團在當晚10時前就薑哲此前針對馬方的攻擊言論作出書面道歉,但在截止時間過去近四日後,朝方依舊沒有道歉迹象,馬外交部隨後要求薑哲於當地時間4日18時到外交部與負責雙邊事務的副秘書長努希爾萬見面,但薑哲或其他使館高級官員並沒有前往。
馬來西亞外交部長阿尼法·阿曼(資料圖)
鑒於此,馬外交部向朝鮮使館發送外交照會,宣佈薑哲為“不受歡迎的人”。
朝鮮駐馬來西亞大使薑哲(資料圖)
聲明說,薑哲應在原定會見時間4日18時開始計算的48小時內離境。
聲明說,在宣佈驅逐朝鮮大使之前,馬來西亞副總理紮希德已經宣佈自3月6日起取消對朝鮮公民的免簽政策。
2月13日,一名朝鮮男子在吉隆玻國際機場尋求醫療救助,隨後在送往醫院途中身亡。朝鮮駐馬來西亞大使薑哲多次指責馬方故意拖延向朝方移交死者遺體,並質疑馬來西亞警方的調查。薑哲指責馬來西亞蓄意隱瞞,並受到外國勢力影響。
3月3日,在馬來西亞被捕的朝鮮籍男子李鐘哲因馬來西亞警方證據不足,獲釋並遭馬方驅逐出境,
而馬來西亞外交部在聲明中表示,朝鮮男子李鐘哲的調查過程及其被無罪釋放一事表明,馬方的調查是公正、公平、透明的。
馬來西亞外交部作出驅逐薑哲决定前,已經於2月20日召回馬駐朝鮮大使。
據央視新聞用戶端報導,馬外交部的聲明稱,做出驅逐大使的措施是馬來西亞政府審查其與朝鮮關係行程的一部分。
另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馬來西亞曾是全世界唯一一個無需申請簽證,即可入境朝鮮的國家。
朝鮮與馬來西亞於1973年6月30日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
2000年,朝鮮和美國關於朝鮮導彈計畫問題的兩次會談在吉隆玻舉行。2002年10月,朝鮮與日本邦交正常化的談判也在吉隆玻舉行。現時,朝鮮一些重要的貿易活動都在吉隆玻進行,而馬來西亞在國際事務中也常常給予朝鮮支持和聲援。
據《聯合早報》報導,2008年4月,朝鮮在吉隆玻投資開辦了首家餐館,名為“朝鮮平壤館”。而在朝鮮籍男子在馬遇害後,餐廳大門緊鎖,保安人員將前來光顧的客人請離餐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