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憂鬱症、車禍全都來 台灣輪班勞工慘
台灣勞工輪班亂象嚴重,醫療、製造、餐飲業都可見勞工輪班不定及夜間工作過長,影響身心。台灣勞工陣線將與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等團體,今天舉行記者會,要求勞動部應在勞基法規範夜班及輪班工作者工時,避免戕害輪班勞工。
勞團指出,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基法每周工時40小時條文,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30之1條有4周、8周變形工時規定。但眾多有輪班制的行業,常彈性安排不規則工時,造成有餐飲業採輪一休一,勞工上班日須連續上班24小時。或護理人員一周輪班變成花花班,包括不同工時的白班、小夜班、大夜班,都對身心造成極大傷害。
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張烽益指出,根據勞團近月做「排班輪班百變徵召令」網路調查,共收集到215個案例,填寫者依序是醫療保健服務業60%、製造業13%、半導體與電子業9%,反映出輪班制問題最嚴重的3大行業。
張烽益說,根據這份調查,每日工作時數8小時至12小時者有61%,超過12小時者有5%,每日工時8小時者僅34%。受訪者有高達67%實施輪班制,其中72%是三班制,有28%是兩班制。輪班制對於家庭與社交生活的影響,回答很嚴重的有33%,回答嚴重的有40%。
張烽益表示,這些受訪者指出自己身心問題,包括生理時鐘失調睡眠不足。因on call,引起睡眠障礙,生理時鐘混亂/休息時間不足/影響睡眠/身心受影響/免疫力降低。跟孩子的作息時間不同,難兼顧家庭。私人生活幾乎沒有時間,甚至到擁有時變成一種罪惡。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甚至死亡。憂鬱症乃至自殺,罹癌等。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理事長鄭雅文表示,國際勞工組織1990年公布夜間工作公約與夜間工作建議書,規定夜間工作者一天工時,不能超過8小時,工作者若因夜班工作影響健康,雇主應轉換為日間職位,給免遭解雇的保障,會員國都需依循。
鄭雅文指出,歐盟2003年也公布工作時間指令,規定夜間工作者於24小時中的工時不能超過8小時,工作者若因夜班工作影響健康,雇主也應轉換為日間職位。另外如英國規定夜間工作者每日上限8小時,德國每日規定雖可達10小時,但每4周平均平均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北歐各國還更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