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pas公佈正式遴選結果
正式遴選結果 – 申請結果 – 「大學聯招辦法」
正式遴選結果將於2016年8月8日(上午9時)起透過以下途徑公佈:
- 「大學聯招辦法」網站;
- 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的網站;及
- 「大學聯招處」24小時電話查詢熱線(2334 2330)。
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只會從其課程選擇名單中獲得以下一個課程的取錄資格:
- 教資會資助院校課程;或
- 公大自資課程;或
- SSSDP「資助計劃」課程。
申請人獲得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屬申請人於同一學年(2016至2017)內最優先及惟一而又符合取錄資格的課程,並且是其課程選擇名單中排列最高的取錄資格。
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不論接納或放棄該取錄資格,於同一學年(2016至2017)内,申請人不會再被取錄入讀任何經「大學聯招辦法」可選報的課程。
請參閱公佈取錄結果及接納取錄資格安排一覽表。
接納正式遴選取錄資格
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必須於2016年8月8日至8月9日(下午5時)期間以其中一項列於繳交留位費的途徑及程序部分的途徑繳交港幣5,000元正之留位費。
留位費由「大學聯招處」代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收取。有關費用一經繳交,概不退還,亦不得轉作其他年度申請/其他申請之用。
若申請人於指定限期(即2016年8月9日(下午5時))前未有繳交港幣5,000元正之留位費,將被視作放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論。於同一學年(2016至2017)內,申請人不會再被取錄入讀任何經「大學聯招辦法」可選報的課程。
逾期繳費,概不接受。
申請人繳交留位費後,須於取錄該申請人的院校所指定的時段內完成註冊手續。申請人應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閱獲取錄資格課程的註冊詳情。
若申請人因事未能於指定時段內辦理註冊手續,應預先通知取錄該申請人的院校,以便在許可情況下另作安排。
若申請人於繳交留位費後未有到取錄該申請人的院校完成註冊手續,將被視作放棄正式遴選取錄資格論。於同一學年(2016至2017)內,申請人不會再被取錄入讀任何經「大學聯招辦法」可選報的課程。
請參閱公佈取錄結果及接納取錄資格安排一覽表。
若申請人已接納正式遴選取錄資格,並隨後修讀經「大學聯招辦法」可選報的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不論是否希望憑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申請入學,均不符合於2017年度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的資格。
若申請人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必須向正在就讀的「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SSSDP「資助計劃」院校辦理退學手續,或取消其「大學聯招辦法」申請。
繳交留位費的途徑及程序
申請人可使用電子銀行服務繳交留位費(電子銀行服務只適用於匯豐銀行、恒生銀行及東亞銀行)。 | |||||||
匯豐銀行 https://www.hsbc.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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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銀行 https://bank.hangs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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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銀行 https://www.hkbe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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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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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可於任何一間東亞銀行分行,以現金存入下列戶口: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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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可於「大學聯招處」以易辦事繳交留位費。
於繳交留位費期間「大學聯招處」的辦公時間如下: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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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大學聯招處」不能存取用作繳費的銀行戶口資料。
確認成功繳交留位費
申請人將透過以下途徑及日程收到繳交留位費的確認通知:
- 電郵;
- SMS(若選擇收取);及
- 「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内更新後的「Payment History(付款記錄)」
付款途徑 | 付款日期及時間(2016年) | 確認通知日程(201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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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銀行服務 匯豐銀行 恒生銀行 |
8月8日(星期一) | 上午9時至 下午7時30分 |
8月8日(星期一) (下午10時30分)起 |
下午7時31分至 下午11時59分 |
8月9日(星期二) (下午10時30分)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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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星期二) | 凌晨12時至 下午5時 |
8月9日(星期二) (下午10時30分)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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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銀行服務 東亞銀行 |
8月8日(星期一) | 上午9時至 下午11時59分 |
8月9日(星期二) (上午9時)起 |
8月9日(星期二) | 凌晨12時至 下午5時 |
8月10日(星期三) (上午9時)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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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 東亞銀行 |
8月8日(星期一)註 | 8月9日(星期二) (上午9時)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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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星期二)註 | 8月10日(星期三) (上午9時)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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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辦事 「大學聯招處」 |
8月8日(星期一) | 上午9時至 下午5時 |
成功繳交留位費後 |
8月9日(星期二) | 上午9時至 下午5時 |
註 請向個別東亞銀行分行查詢其辦公時間。
申請人應檢查有關訊息。若申請人於完成相關手續後未有接獲有關訊息,應立即聯絡「大學聯招處」。
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需注意事項
- 若申請人希望保存取錄結果之記錄,可於2016年8月29日(下午2時)已更新或以前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列印「Offer Results(取錄結果)」作記錄用。
- 經「大學聯招辦法」獲得取錄資格的非本地申請人須繳交比本地申請人較高的學費。此等申請人應向取錄該申請人的院校查詢學費的金額。
取錄該申請人的院校會按申請人於辦理註冊手續時所提供的身份證明文件,核對其本地/非本地身份,從而釐定學費金額。
未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需注意事項
若於正式遴選後仍有學額空缺,有關的學額空缺或會撥作補選。
只有未獲得正式遴選取錄資格的申請人方會於補選中獲考慮。申請人無須向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提出申請。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或SSSDP「資助計劃」院校將於補選中再次考慮是否給予申請人已選報而又符合入學條件的課程取錄資格。